1.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,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;依據董事會的授權,行使資金運用、資本運作、簽訂重大經濟合同等權限;根據董事會的要求,向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、執行情況,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。
2.組織實施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。
3.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以及各項基本管理規章、制度。
4.聚焦主責主業,統籌推進錫、銻、銦特色金屬全產業鏈發展,延伸特色金屬產業鏈。
5.負責與政府相關部門進行項目投資建設、生產運營等事項的溝通、落實。
6.履行國家法律、行政法規、公司章程和規定,以及北部灣港集團黨委、華錫有色黨委、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職責,對華錫有色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。
7.加強對華錫有色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和廉潔風險防控,黨員職業經理人要履行“一崗雙責”,抓好管理領域內全面從嚴治黨工作。
資格條件
1.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,采礦、選礦、冶煉等相關專業畢業,年齡不超過50周歲(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)。
2.具有采礦、選礦、冶煉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。
3.具備10年以上有色金屬行業管理工作經驗。
4.熟悉金融、資本運作等業務。
2.組織實施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。
3.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以及各項基本管理規章、制度。
4.聚焦主責主業,統籌推進錫、銻、銦特色金屬全產業鏈發展,延伸特色金屬產業鏈。
5.負責與政府相關部門進行項目投資建設、生產運營等事項的溝通、落實。
6.履行國家法律、行政法規、公司章程和規定,以及北部灣港集團黨委、華錫有色黨委、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職責,對華錫有色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。
7.加強對華錫有色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和廉潔風險防控,黨員職業經理人要履行“一崗雙責”,抓好管理領域內全面從嚴治黨工作。
資格條件
1.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,采礦、選礦、冶煉等相關專業畢業,年齡不超過50周歲(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)。
2.具有采礦、選礦、冶煉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。
3.具備10年以上有色金屬行業管理工作經驗。
4.熟悉金融、資本運作等業務。
職位類別: 副總經理/副總裁/首席運營官C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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